民警提醒:离开车辆前务必关窗锁门
本报讯(通讯员 龚娅 何娟 周安刚)近段时间,黔江区公安局民警接连破获三起“拉车门”盗窃案。
(资料图)
市民张先生因忘记锁车门,1月23日凌晨,遭到俩名小偷光顾,经济损失2万余元。张先生回忆,22日上午,他将装有6万元现金的手提包放在轿车后备箱,当天晚上9时许,将车辆停在黔江区城西街道石峡路边,然后返回家中。
接报警后,黔江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立案侦查,很快确定了嫌疑人吴某林、王某。
24日10时许,民警在黔江区城南街道一家招待所,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吴某林交代,当日凌晨,他在街面游荡,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未锁门,实施盗窃,在后备箱发现一个包,包内有大量现金,他拿走了其中两捆,共计2万元。这笔钱被他拿去赌博全输光了。
24日14时30分,民警在彭水自治县连湖镇,将嫌疑人吴某林抓获。王某交代,当日凌晨1时许,他沿城区道路,边走边拉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行至张先生车辆旁边时,发现后排车门有缝隙,实施盗窃。他在座位上盗取了1包中华牌香烟、800元现金,在后备箱盗取了一整条中华牌香烟。经黔江区烟草专卖局核实,该香烟市场售价为每条500元。
吴某林、王某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24日14时许,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陶某报警:放在轿车收纳箱的手机被盗。
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车辆并无撬动痕迹。民警通过调取视频分析研判,很快确定了嫌疑人,于当天18时在黔江区城东街道一茶馆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其“拉车门”进入车辆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被盗手机已发还给受害人,张某已被依法惩处。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需加强防范,切勿将手机、现金、饰品、证件等重要物品遗留车内,离开车辆时应随身携带,离开车辆前务必关窗锁门。节日我在岗、守护不打烊,黔江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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