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资讯 财经 国内 行业 商业 生活 快讯

黔江区林业局公布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第三批)

来源:武陵都市报      时间:2022-11-01 10:11:24

近来,黔江区持续连晴少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不断攀高,农事用火行为激增,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资料图)

为进一步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继续公布近期37起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1.熊某某,男。9月4日,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市镇杨柳村自家土地里焚烧玉米秸秆,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给予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2.任某某,男。9月6日,擅自在阿蓬江镇黄连村上大湾(小地名)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熊某某,女。9月11日,擅自在沙坝镇脉东社区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4.庞某某,男。9月13日,擅自在沙坝镇十字社区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5.谢某某,男。9月13日,擅自在阿蓬江镇黄连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6.胡某某,男。9月13日,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塘镇迎新村菜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7.侯某某,男。9月13日,擅自在沙坝镇木良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8.杨某某,男。9月14日,擅自在沙坝镇十字社区河坝自家耕地里焚烧生活垃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9.刘某某,男。9月14日,擅自在正阳街道团结社区石格坳旁边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0.何某某,女。9月15日,擅自在沙坝镇三台村过路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1.高某某,男。9月15日,擅自在沙坝镇西泡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2.陶某某,男。9月15日,擅自在白土乡安堡村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3.胡某某,男。9月15日,擅自在白土乡白土社区自家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4.叶某某,男。9月16日,擅自在黄溪镇新民村自家耕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5.向某某,男。9月16日,擅自在沙坝镇石桥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6.任某某,女。9月16日,擅自在鹅池镇鹅池社区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7.谢某某,男。9月16日,擅自在鹅池镇鹅池社区自家田里焚烧稻谷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8.王某某,男。9月16日,擅自在鹅池镇鹅池社区养猪场后侧烧稻谷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19.周某某,男。9月17日,擅自在白土乡凉洞村自家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0.葛某某,男。9月17日,擅自在黑溪镇胜地社区野外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500元罚款。

21.林某某,男。9月17日,擅自在沙坝镇脉东社区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2.张某某,女。9月19日,擅自在冯家街道寨子社区官村坝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罚款。

23.杨某某,女。年9月19日,擅自在白土乡白土社区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4.龙某某,男。9月19日,擅自在城西街道迎宾社区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5.宋某某,女。9月19日,擅自在沙坝镇万庆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6.石某某,男。9月19日,擅自在沙坝镇西泡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7.向某某,男。9月20日,擅自在沙坝镇石桥村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8.赵某某,女。9月20日,擅自在沙坝镇十字社区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29.周某某,男。9月20日,擅自在水田乡石郎村自家承包地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0.郑某某,男。9月21日,擅自在马喇镇印合村自家稻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1.田某某,女。10月5日,擅自在马喇镇莲花居委4组自家承包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2.段某某,男。10月17日,擅自在新华乡梨子村自家地里焚烧杂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3.杨某某,男。10月19日,在冯家街道马林村雷达山放羊时乱扔烟头,引起野外荒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3000元罚款。

34.葛某某,女。年10月20日,擅自在城西街道迎宾社区白家湾山坡野外用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5.黄某某,男。10月20日,擅自在马喇镇龙溪村4组自家稻田里焚烧稻草,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6.罗某某,男。10月21日,擅自在濯水镇柏杨居委自家耕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37.杜某某,男。10月19日,擅自在阿蓬江镇黄连村2组自家菜地里焚烧秸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黔江区林业局供稿)

标签: 违法行为 焚烧秸秆 黔江区林业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