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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践行复议为民 主动作为抓好源头治理

来源:武陵都市报      时间:2022-12-09 10:08:25

“定分止争,复议为民”。在黔江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室,悬挂着这样一面群众赠送的锦旗,寄托着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机构的期望,鞭策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落到实处,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走到群众所思所想中去。

如何落实“定分止争,复议为民”?黔江区司法局积极拓展行政复议职能职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通过抓关键少数、抓争议治理、抓协作共治,行政复议监督治理职能不断拓展。截至2022年11月底,黔江区司法局办理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35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29件,已结案件撤销3件,撤销率7.6%,复议后起诉案件4件,无败诉案件产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抓“关键少数”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构建三维制度体系。依托相关决定和规则,区司法局及时制定《黔江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形成人大、政府、部门三个维度制度体系。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牵头健全完善本单位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掌握应诉情况,积极出庭应诉,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为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形成闭环工作体系。区司法局在抓好区政府出庭应诉协调指导工作的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出庭应诉主体责任,出庭应诉意识由被动转为主动。今年以来,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建立沟通共享体系。充分依靠依法治区工作考核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挥棒作用,在府院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情况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实现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数据更新及时。

抓“争议治理”

推动争议防控和风险治理

区司法局对2016年以来全区666件行政应诉案件、146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重点对诉讼败诉案件及复议纠错案件开展评析,全面掌握案件分布情况及案件发生规律。

写出《推进我区行政争议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提出预防、化解、治理三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为推进解决败诉风险问题提供工作决策参考,得到区委区政府肯定和采纳。

压实防控责任。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别主持召开行政争议治理工作专题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会,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职责,着力去存量、控增量,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公信力。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黔江区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在全市率先建立党政联合实施败诉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聚合力、明界限、定方式,提升全区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工作的制度性、规范性、实效性,倒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推动措施落实。落实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对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每件均提出应诉工作意见,协同部门制定应诉方案,组建应诉队伍,协调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应诉风险及时反馈、及时化解。充分发挥复议应诉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部门应诉业务指导,提高部门应诉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部门重大案件应诉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较2021年呈现大幅度下降,其中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36%。

抓“协作共治”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运行

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1月7日,黔江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并在区司法局挂牌。通过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搭建起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汇集了政法各单位、各行政机关化解资源,形成了全区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平台。

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11月15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强化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确定全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和措施,明确界定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案件转办职责、争议化解范围、争议化解流程及时限等关键环节、关键问题,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根本性制度遵循。

推动行政争议标本兼治。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推进法官、检察官、公职律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交流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及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推动相关单位依职权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执法监督建议,在推动个案化解同时,促进依法行政问题的“治本”。 (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向华阳)

标签: 行政争议 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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