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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 文/图)近日,记者从黔江区相关部门获悉,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黔江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黔江区出台了《关于申报2023年黔江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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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有效投资主要包括冷藏、运输、仓储、陈列、打包、结算、商品化加工处理等设施设备。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0月,参与黔江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项目支持方向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主体均可申报。详情可咨询区商务委。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乡镇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乡镇商贸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乡镇物流分拨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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