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甘肃省酒泉市近日印发《酒泉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全面推开“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证繁的问题,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减证便民”新高地,适应加快建设酒泉区域中心城市新定位。
《方案》明确,“无证明”不是“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时,需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证明,按照“六个一律取消”的原则,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出具单位不明确或无出具单位或出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申请人现有证件、证照能够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部门(单位)协同办理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一律取消,采取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告知承诺四种方式,全部由办理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向开具证明的部门和单位直接获取,办事企业和群众无需提交任何证明,从而实现“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升级。
《方案》重点从六个方面对“无证明城市”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一是梳理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按照“谁办理、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对自身办理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清理证明事项,确定“无证明”办理方式。对办理相关事项需提供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科学论证和评估,逐条逐项确定“无证明”办理的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无证明”办事。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提高数据共享。健全数据共享应用制度体系,完善全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查询系统,为“无证明”办理提供数据支持。四是健全协同机制,保障服务高效。建立市、县、乡、村不分单位、不分层级、“点对点”的证明材料协同办理机制,对无法通过数据查询获取的证明事项,实行限时协同办理。五是完善信用体系,推行告知承诺。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告知承诺制度,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六是改进窗口服务,落地改革措施。更新各部门、各单位办事指南,优化再造工作流程,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方案》确定,“无证明城市”建设分试点、试行、全面推行三个阶段实施。至2023年6月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部门(单位)间证明材料协同工作机制,完成信用数据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健全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同时,全面梳理服务事项,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证明难度较大的事项,逐项审查论证,科学确定实现“无证明”办理方式,开展试点工作。2023年7月至2023年底,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对各部门、各单位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及办理相关事项需提供的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全市统一的“无证明城市”建设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申请人在市域内办理相关事项需提供的证明,原则上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2024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办理。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市域内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也不再向申请人出具市域内办理服务事项所涉证明,全面实现“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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