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闯如是介绍山东法院在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发挥的作用。
王闯介绍,山东法院抓好主责主业,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审理了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权案”,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惩强制“二选一”、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业标志保护;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著作权保护新问题。
山东法院全面推进“三合一”改革,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全省执行。目前,省法院率先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青岛、东营、威海三地中院、基层两级法院实现“三合一”,济南、烟台、潍坊、济宁、滨州、德州六地中院实现“三合一”,“三合一”改革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王闯介绍,2021年以来,山东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694件,审结40774件。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别抓好四项工作。第一,加强“卡脖子”核心技术、种源种业、中医药等知产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第二,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知产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第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法治环境。第四,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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