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称为《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 潘伟: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数量(情况)及时给予调换。
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去年底,通过公租房保障帮助111.4万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6.9万三孩家庭、2.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指导意见还提出,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 洪莎:围绕职工关切,切实做好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需求,推动用人单位将弹性上下班等灵活工作方式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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