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该市已印发《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并将于3月16日起施行,重点解决在南昌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难题。
《实施办法》明确,重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型、适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政府从土地支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等六个方面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给予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申请条件不设收入门槛,保障方式以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
据介绍,随着南昌“人才10条”政策的实施、 10万人才来昌留昌“百场校招”等一系列招才引才活动的推进,“十四五”期间,南昌市人口数量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新市民、青年人的数量预计年均新增10万至15万人。加快发展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有利于新市民、青年人在南昌留得下来、住得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