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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试验田”迎来新一批改革创新措施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时间:2021-09-08 15:07:52

自贸试验区这块“试验田”又迎来新一批改革创新措施。

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在提升贸易、投资、国际物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方面提出19条举措,其中有3条涉税。

《若干措施》提出,在提升贸易便利度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研究论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在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允许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

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是此次《若干措施》的改革重点。2020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中国将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此次印发的《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赋能。

在税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研究论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将为自贸试验区税收制度创新提供基础。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片区、海南自贸港等自贸试验区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印花税相应政策,有力支持了部分自贸试验区发展,并为稳外资稳外贸提供税收力量。

《若干措施》还提出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今年3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也成为助力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的有力举措。进口药品与医疗器械业务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范围,则将进一步降低医疗负担。

“《若干措施》作为一个专项文件,将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总体方案一起,构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政策制度框架。”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田”。自2014年设立首个自贸试验区以来,我国目前已有21个自贸试验区,同时形成28个自贸试验区建设方案。28个方案推出了34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同时,国务院先后发布六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四批最佳实践案例。这些任务、经验、案例,涉及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创新内容,其中也有不少税元素。

记者梳理发现,21个自贸试验区整体发展方案均有涉税内容,税收制度创新成为自贸试验区“试验田”的重要组成部分。8年来,多项税收创新举措在“试验田”开花结果,部分措施更由此扩至全国:“证照分离”“单一窗口”等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创新改革措施,均有税务部门的积极参与,并逐步扩至全国;提升出口退税速度等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有力提升了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制度创新改革措施,不仅有利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同时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包括税收在内的多项举措有力地支持了自贸试验区发展。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21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占到全国的16.6%,同比增长42%,比全国平均速度高10个百分点以上。2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33.5%,占全国17%,比全国平均增速高8个百分点。(记者 何乐)

标签: 自贸试验区 试验田 迎来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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