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线图任务书敲定 新一轮社保改革红利将释放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近段时间,多地社保待遇调整政策密集落地,涵盖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工伤、失业保险,以及医保待遇等。与此同时,围绕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新一轮社保改革路线图也浮出水面,涉及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等。相关部门也在紧锣密鼓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三医联动”改革等举措。业内人士表示,随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社保红利还将深度释放。
自7月1日起,上海开始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其中,失业保险金方面,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330元/月。
北京日前发布了2021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具体适当增加。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18元,自8月1日起施行。
此外,自7月1日起,深圳上调当地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海南将12种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今年以来,我国社保待遇上调红利密集落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17年连涨,截至6月底,31省份养老金上调方案均已出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也明显提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延续实施部分“免减缓降”政策,扩大失业政策受益面范围。在疫情影响基金收入情况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4.5%,确保发放和实现一定幅度增长。
在社保待遇提升的同时,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也备受期待。近段时间,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在密集出台相关政策。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更加完善;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最新出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释放了新一轮社保改革的重要信号。
人社部规划财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亿人、2.8亿人。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超过4万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超过4000亿元。
灵活就业者社保改革“破冰”成为亮点之一。我国将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进一步推进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有利于在各统筹地区内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政策、管理、服务的统一,有利于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同时,通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
养老金全国统筹也箭在弦上。人社部部长张纪南撰文指出,在健全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现省级统筹基础上,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医保惠民方面,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医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等成为重点。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的措施,包括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等。
地方上,自7月1日起,《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正式实施,通过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大病起付标准、缩短退休缴费年限等措施,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四川省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
房连泉表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另外,还应结合“十四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坚持系统观念,协调推进,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综合推进社保各领域的改革措施,落实规划目标,实现多层次城乡社保体系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应在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延迟退休和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完善待遇调整机制,扩大失业保险制度受益面,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促进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加快社保基金投资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改革。”房连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