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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长期不开造成电池损坏 要车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来源: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时间:2021-06-17 15:33:20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的一辆轿车使用了一年多,前段时间因为疫情原因车辆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几个月,导致蓄电池亏电损坏。消费者到经销商处维修时,被告知需要自费维修,无法免费修理。消费者认为因为疫情管控车辆无法出小区才造成蓄电池损坏,要车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不合理。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处理意见

蓄电池作为易损耗零部件有一定的特殊性,通常厂家的使用说明书中会有“超过XX时间不使用车辆时,应脱开蓄电池负极电缆”、“每隔XX时间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充电”等类似表述。消费者未依照要求脱开负极电缆或未定期充电导致蓄电池损坏,经销商可以要求消费者自费维修。

标签: 车辆 不开 电池损坏 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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