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消息,近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弹App侵权案件已作出一审宣判(案号 (2020) 京 0491 民初 20143 号)。
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金130万元,判处王某(公司创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四年内在外表现良好即无需服三年刑罚),并处罚金24万元。
另外,公司其余26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到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不等的刑罚,还有最后1人将择日宣判。
据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显示,2020年6月,静安区检察院对包括第一弹App创始人王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逮捕,因平台擅自上传大量美日韩等国的影视内容,并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合计非法获利3418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并于2015年5月正式注册第一弹二次元社交平台“第一弹”,平台主营多元化的交流社区,为年轻用户供给娱乐、动漫、游戏等服务,后获得游族网络、爱奇艺等多家公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