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22号线交通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0-04-30
按照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城市轨道22号线交通详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就本规划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线路概况
轨道22号线是深圳市中部发展轴上的一条市域快线,承担福田主中心对龙华和东莞等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缓解中部走廊交通压力的功能,实现福田主中心与观澜组团中心45分钟、临深片区60分钟通达的规划目标。
线路起自福田保税区,终止于观澜北深莞边境,并预留延伸至东莞的条件。线路沿线途径福田、龙华和龙岗3个行政区,联系福田保税区、车公庙、香蜜湖、梅林、民治、坂雪岗、鹭湖和观澜等片区,并与轨道网络多条线路衔接换乘。
二、规划背景
本次规划是在深圳市落实“双区”建设要求的背景下开展的,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5)》,结合沿线城市和交通发展要求,重点明确线路技术标准、线站位及车辆基地规划方案等。
三、规划原则
在线路选线及车站设置上,规划原则一是线路应覆盖沿线城市主次中心、组团中心、重点发展片区和人口岗位密集片区;二是注重支撑、引导沿线新城开发和城市更新;三是线路应与轨道网络其它线路形成便捷换乘,发挥网络整体效益;四是线路应沿城市主要交通走廊布设,便捷接驳交通,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五是充分发挥线路快线功能,合理控制全线车站数量;六是工程经济合理可行。
四、技术标准
轨道22号线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A型车8辆编组。
五、线路规划方案
轨道22号线主要沿金花路、沙嘴路、侨香路、景田北街、梅华路、凯丰路、梅观路、民治大道、民清路、五和大道(清祥路)、澜清二路、平安路、富澜路、临宝街、观光路和龙华大道(原泗黎路)等通道布设,线路全长约38公里,全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车站22座。
线路共设置2处车辆基地及1处比选停车场,分别为黎光车辆段、樟坑径停车场和香蜜南停车场(比选),其中黎光车辆段位于观澜北深莞边境、龙华大道东侧,用地面积约27.6公顷;樟坑径停车场位于清湖立交东北角,用地面积约15.5公顷;香蜜南停车场位于深南大道南侧绿地内,采用地下敷设,用地面积约12.3公顷。
本次公示车站及车辆基地仅为规划方案,具体实施方案以国家批复建设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六、公示方式及地点
本次公开征集意见分为展厅公示和网上公示两种方式。
(一)展厅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地址: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地址: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一楼大厅)。
(二)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04月30日起至2020年05月29日止。
八、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便于更详实地了解您的意见,本次意见反馈采用如下两种方式:
(二)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发至zhanglan@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轨道22号线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请您按上述要求提交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后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完善成果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深圳市城市轨道22号线规划方案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04月30日
标签: 22号地铁线